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,竹可焚而不可毁其节。
译文 玉可以被摔碎,但不能改变它洁白的本质;竹可以被焚烧掉,但不能毁掉它的骨节。
注释 焚:烧。毁:毁坏。
赏析 比喻有骨气的人,即使粉身碎骨也保持坚贞气节。
出自→宋书·列传·卷五十五
出自→(班固)汉书·传·王贡两龚鲍传
出自→六韬·文韬·国务
出自→周书·列传·卷四十五
出自→六韬·文韬·盈虚
出自→太平御览·治道部·卷一
出自→三字经·全文
出自→传习录·卷上·门人陆澄录
出自→金史·列传·卷三十七